山西工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院教[2023] 3号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专业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要求
为了保证各课程能够严格依据考核环节对课程目标支撑矩阵的有效支撑,特制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办法》,从任课教师、专业负责人等人员环节保证课程目标的达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价要求
1.评价主体
各课程组/任课教师作为课程目标评价的主体,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在所有教学环节进行过程中,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记录,并在课程结束后,完成整体评价。
2.评价周期
课程所有考核环节结束后,课程组(任课教师)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该评价报告需在课程所在学期结束前提交给专业负责人。
二、评价方式
1.定量评价
各课程组/任课教师依据考核环节对课程目标达成度的支撑矩阵,以各考核环节支撑分课程目标的达成度为基础,按照权重计算出各课程目标的达成度。
2.定性评价
各课程组/任课教师制定定性评价实施办法,依据课程目标设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学生调查问卷,在课程最后的教学、考核环节结束后,定向发布给所有修课学生,完成问卷调查,由教师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综合评价
依据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结果,对课程目标的达成度进行综合评价,可以利用定量-定性评价的最低课程目标达成(0.65)作为课程目标达成度,同时可利用多元(双元)分析法来分析课程目标达成中的不足。
三、专业监督机制
课程目标的达成,需要各课程组/任课教师在整个教学环节中依据教学大纲,以成果导向(OBE)为中心,秉持持续改进的理念来组织教学。因此,需要对专业任课教师所提交的试卷考核及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进行相应的监督,监督依据学院制定的《智能制造产业学院课程考核试题审查表》(附件1)和《智能制造产业学院考试、考核内容及方式审核表》(附件2)进行,督促任课教师以课程目标的达成及学生能力达成为导向进行教学。
四、持续改进机制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目的:
1. 实现课内循环。课程目标的达成是通过每一个教学环节来实现的,因此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课程组(任课教师)需要关注学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然后以此为依据,改进教学设计,实现课内循环。
2. 实现课程循环。在课程教学结束后,依据定性、定量及综合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围绕课程目标的达成来分析课程教学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并探讨改进措施和方法,并用于下一轮教学中。
3. 教案体现。本轮教学中是如何针对上一轮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的?需要在课程教案中予以体现及在达成度分析报告中予以分析。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2023.10